招生简章

2024年招生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24-04-09 15:38

 ★ 农村户籍(含县镇)全日制学生按政策可免学费入读。
 ★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技班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政策免学费累计不得超过3年,剩余学年需按常规生缴交学费。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免除学费和两年共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14号)“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粤府办〔2011〕39号)“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政策上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 “技工院校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3号)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我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我省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2019年) “在公务员报考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考核定级、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