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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技能鉴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10 00:00   来源: 汕头技师学院

各相关科室、系,各相关教师、班主任:

根据广东省2016年职业资格鉴定的时间安排和广东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四周举行机修钳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潮州菜)、会计软件应用(用友系列)、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PC组装调试与维修)、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 CS3)、电子商务师等七个工种的技能鉴定,现将学生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鉴定有关安排:


二、报考手续:

1、各班学生应在考试前一个半月向班主任报名,缴交相关报名资料及费用。

2、班主任收齐学生报考资料后,请于考试前一个半月完成以下工作:

1)核对报名学生填写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户口性质、通讯地址、家庭联系电话等信息。

2)将相关的资料录入《日常鉴定报名表模》,电子模板请到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地址:stgjpxjd@126.com。(文件命名方式为:校区+班级+报考工种+报考级别+报名人数)。录入并校对后发送模板到电子邮箱qi0754@126.com。

3)黑白大一寸免冠近照二张(用于贴准考证和办理证书,相片背面正中间用圆珠笔以正楷字体写上姓名、班级,相片一律要求到正规的照相馆拍摄,类似“贴纸像”等不正规相片一律拒收),收齐的相片请用橡皮筋捆绑或“封口袋”装好,并送交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金新校区培训楼208)。

三、缴费及联系方式:

1、缴费方式。班主任代收考核费后,先到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再送交财务室。

2、联系方式。办公地址:金新校区培训楼208;联系人:陈静奇;联系电话:0754-88624500,传真号码:0754-88622610。

四、证书: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办理毕业证书验印考核内容,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职业资格证书》,不及格者不能取得相应证书。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